• 首页
  • 公司简介
  • 服务项目
  • 新闻资讯
  • 合作单位
  • 荣誉资质
  • 在线留言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行业资讯
    项目服务 公司增资 账目整理 税务筹划 代理记账 税务代理 税务登记 企业注册 企业年检 财务咨询 公司注销 出口退税 社保代理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实收资本减资的账务处理
    时间:2024-01-12   点击:

        想要弄清楚“实收资本”减资的账务处理,首先要搞明白两个问题。其一,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关系。其二,注册资本减资的前置条件。接下来,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

     
    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1、“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会计上“实收资本”科目,是记录企业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的科目。一般情况下,实收资本的数额,即为股东对企业投入的数额(折价或溢价发行股份后,实收资本与股东投入会有差额)。没有特殊情况,股东不得撤资,实收资本科目余额,也不会出现减少。

     2、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工商执照上的记载项之一,具有法律意义。该注册资本代表企业以法人身份,可以承担总的经济责任。超出注册资本的负债,企业不再承担。

    3、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关联

        注册资本是股东承诺投入企业的最少“实收资本额”。认缴制下,实收资本可以永久性低于注册资本,但企业负债超过企业资产时,为履行实缴义务的股东,需要补齐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差额。而在实缴制下,实收资本可以多余注册资本,也可以等于实收资本,但不能低于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减资条件 
     
     

        由于注册资本是对所有债权人(包括税务机关)的担保承诺,增加时等于提高了担保额,手续简单,无需挣得债权人统一。减资时,等于减少了债务担保承诺,必须挣得债权人统一,手续自然要复杂一些。当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不得欠税。企业及时减少注册资本成功,发现企业有偷税漏税情况,已经退出或减资的股东仍然需要承担减资前的经济责任。当然如果企业已经被查欠税,是不能办理减资手续的。

    2、所有债权人一致同意。注册资本本身是对债权人的担保承诺,若减资必须所有债权人全部同意。

    3、全体股东同意,并重新定制章程。公司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以反映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的财务状况。并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全部条件满足后,公司经过公示公告,然后再去工商机关办理相应的减资手续。

       由于实收资本可能会大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减资后,仍然高于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实收资本的减资,不受注册资本减资条件的限制,可以自行由股东自由决定。

    在账务处理上,实收资本的减资,分为真减资与“假”减资两种情况。

    真减资的账务处理
     
     

         真减资,是股东撤资、减资,经济利益会流出企业,企业的价值会真正减少。账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xx股东
    贷:银行存款

    张章说:股东撤资时,企业的现值,很少会出现等同于股东投入资产的。也就是说,上面的分录在实务中并不现实,因为其借贷不可能平衡。因股东撤资时需要把截止撤资日前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如: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一并转出。如果撤资出现折价或溢价的情况,也需要使用“资本公积”来补足差价。

    【案例】甲公司由于股东经营理念发生分期,经过商议后,全体股东同意B股东撤出资本。甲公司市场价值1000万,其中实收资本200万,未分配利润500万,资本公积100万,盈余公积200万。B股东战甲公司股份20%。经过全体股东与B商议,甲公司只需要支付B150万现金即可。(不考虑个税,列出此次甲公司减资分录)

      借:实收资本—B股东 40万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万
            盈余公积 40万
      贷:银行存款 150万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50-20)

    假减资的账务处理
     
     

        如股份回购注销,虽然会带来实收资本的减少,但不会带来公司总价值的减少,也不会带来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只是改变了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回收股票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2、注销股票时

    借:实收资本/股本
    贷:库存股

    友情链接: 财务第一教室 国家税务总局 会计家园 财经早餐 赤峰生活网 中税网 内蒙古会计网 内蒙古继续教育网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赤峰市 内蒙古财政厅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
    13948648877
    电话:13948648877
    邮箱:907487823@qq.com
    微信:13948648877
    地址:桥北红山区政府广场南侧君晟大厦A座9楼
    版权所有:赤峰恒胜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扫一扫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