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条款如何审查?这22个法律人的专业回答让您眯着眼都能应对
时间:2025-03-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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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条款的生产及其在合同审查和起草中的核心地位,强调了明确“谁和谁”(合同主体)、“干什么”(合同标的,包括标的物、数量)、“怎么干”(履行方式和条件)和“没干好怎么办”(违约责任和解决方案)四个关键问题的重要性。合同标的被视为决定合同能否成立的关键,涉及物、行为和权利等多种类型。审查合同标的时应关注的要点,如标的数量的明确性、合法性与特定性,并提出了示范条款以指导合同标的的规范约定。在合同审查和起草过程中,明确化和特定化的要求对于防止未来纠纷、确保合同有效执行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一、在合同审查和起草中,主要需要解决哪四个问题?
法律人解答:在合同审查或起草过程中,主要要解决的四个问题是“是谁和谁”、“干什么”、“怎么了”以及“没干好怎么办”。将这四个问题回答清楚后,这份合同就具备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以视为一份基本合格的合同。
第二、合同标的的内涵是什么?
法律人解答:合同标的是一份合同的决定性必要条款,它会影响到合同是否能够成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影响合同成立与否的三个关键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标的的数量。标的在法律意义上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第三、如何理解合同标的的重要性及法律上的界定?
法律人解答:从法理角度来看,合同标的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定合同权利义务的基础,是债务的标的,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被理解为一种具体行为或债权请求权。此外,合同标的与标的物概念相近,在买卖合同中通常指的是货物、货物所在地的标的物或标的源。
第四、合同标的有哪些类型?
法律人解答:合同标的可以从不同层面进行分类,比如可以分为物(如货物、机器设备等)、行为(如服务合同中的特定行为)和权利。这种分类有助于在审查和起草合同时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以及识别不同类型的标的在交易规则、权利转移等方面的不同要点,例如动产与不动产的交易规则差异。
第五、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对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人解答:在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中,案外人原则上需要经过变更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如果房产没有完成变更登记,即使案外人满足了交付、签订有效协议、支付价款和实际占有等动产权利变更要件,也可能无法取得该房产的股权。
第六、在合同法中,如何对标的物进行分类?
法律人解答:标的物可以分为单一物、结合物和集合物。单一物易于理解,而结合物是指两种或多种财产的组合,例如以物抵债协议中涉及的土地、厂房、动产等。集合物则指的是多个同类财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交易,其内部包含不同种类的动产和不动产。此外,还需关注标的物是否可以自由流通、是否受到限制流通或禁止流通的法律规定。
第七、对于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在合同审查和起草时应如何处理?
法律人解答:审查合同时,对于限制流通物,必须确认交易主体是否已取得相关手续并允许此类交易;若为禁止流通物,则无论合同写得多么严谨,由于标的物不允许流通,该合同都是违法且无效的。因此,在涉及此类物品时,要特别关注其是否可以流通以及是否符合特定程序要求。
第八、在合同交易条款的审查中,应重点关注哪些要点?
法律人解答:在审查合同标的条款时,首要关注的是标的物的数量问题。标的物的数量是合同成立的绝对必要条款,必须明确具体数量,否则合同无法成立。例如,在购买电脑、桌子或椅子时,必须明确是购买一台、两台还是更多。对于长期供货合同,也应在送货单上明确具体数量以确保结算准确无误。
第九、在合同中,如何理解并确定标的数量的明确性?
法律人解答:即使合同中没有直接约定明确的数量,但只要约定了计量规则,就可通过该规则计算出具体数量,实现标的数量的明确化。例如,按照每个月的送货单进行结算,并通过核对送货单上的品名、数量和签收信息来确定标的数量。
第十、对于服务和权利这类无形标的,应如何理解和量化其数量?
法律人解答:服务的数量可以以时间为标准,如约定提供多长时间的服务;或者以具体的服务事项作为合同标的。而对于权利,如股权可以通过其比例来确定数量,商标和专利等可通过许可使用的时间、地域范围等进行数量上的界定。
第十一、在审查合同标的时,有哪些合法性要点需要注意?
法律人解答:首先,标的本身必须合法且可交易,例如毒品等非法物品不能作为交易标的。其次,合同主体必须对标的拥有完整的或合法的处分权限,避免出现无权处分的情况,比如张三未经李四同意出售李四的房子。
第十二、如何确保合同标的的明确性?
法律人解答:确保合同标的明确性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名称必须规范,避免使用口语化或不规范的名称;二是标的的计量单位和计量规则需明确,不能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三是标的应具有特定性,可通过坐标原则或其他方法锁定标的,如货物可通过名称、规格、型号、成分、产地、厂家、等级等要素来实现特定化。
第十三、在合同中如何实现标的物的特定化?
法律人解答:为了实现标的物的特定化,需要在合同中详细定义品牌、型号、配置、颜色等属性,并对服务内容进行明确表述。对于权利作为合同标的时,可以通过权力的载体(如股权、专利、商标等)、权利人、证书以及状态(有效或过期)等方面来确保标的特定化。
第十四、如何通过审查意见来修改和明确合同标的条款?
法律人解答:审查意见的提出通常采用三种方法进行修改:一是“商改”,即删除或修正合同中不规范、不标准的表述;二是“补增”,在服务类合同中增加具体的服务内容、方式、人员及成果形式等;三是提示经办部门或人员核实标的实质内容,并进行相应删改和补充。
第十五、面对复杂或难以理解的合同标的时,法律人应如何处理?
法律人解答:当遇到无法确定合同标的时,法律人可以提示经办部门或人员去核实标的实质内容,并基于核实结果进行删改和补分,以明确合同标的。同时,应遵循原则,逐一审查合同要点,确保标的明确、合法且具有特定性。
第十六、合同标的的市场条款应如何约定?
法律人解答:市场条款的约定需根据具体标的物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例如对于物的标的,可以通过列表示的方式列举出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颜色、商标、厂家、场地等详细信息,或者在货物较多时将其作为附件详细列出,以保持合同结构平衡美观且实用有效。
第十七、在列举式合同标的中,如何明确和特定化要素?
法律人解答:对于列举式的合同标的,例如对于矿物质产品,需要明确其品名、原产地、数量以及关键的化学成分含量要求。这些要素对于决定矿石价值至关重要,因此应将其明确列出并具体规定,以达到合同标的明确和特定化的要求。
第十八、行为类示范条款通常包括哪些内容以确保服务的明确与特定性?
法律人解答:行为类示范条款通常涵盖服务的具体内容、范围、时间等。比如在广告发布服务中,明确约定发布的内容、期限、报纸名称、版面规格、发货时间和频率等细节,这样就可确保提供的服务具有明确性和特定性。
第十九、保密条款在合同中的作用及具体应包含哪些要素?
法律人解答:保密条款是合同中的不作为行为规定,主要涉及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义务的具体要求(如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已提供给对方的信息)、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以及保密期限等关键内容。通过这些方面可以明确和固定保密行为的标准。
第二十、如何通过股权市场条款锁定转让的股权标的?
法律人解答:股权市场条款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锁定标的股权:一是明确标的股权的数量;二是确认甲方已经足额实缴出资,影响股权价值及受让方成为股东后的风险;三是要求甲方承诺标的股权没有设置其他权益或控股权人,确保权利人对标的股权有合法完整的处分权。
第二十一、债权转让中如何确保转让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法律人解答:在债权转让条款中,要详细表述乙方享有的到期债权来源、本金数额、利息约定等基本信息,确保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转让方需承诺其所转让的债权对其债务人而言是真实、合法且未经虚假陈述,对债权的处置权利完整且合法,从而锁定转让的债权标的。
第二十二、商标注册转让条款应如何规定以保障交易的明确性和特定性?
法律人解答:商标注册转让条款需综合考虑商标的基本信息,如名称、注册号、有效期限、使用的类别等,并结合转让期限、使用类别和范围的具体约定,以确保双方在商标许可使用或转让合同中明确交易的注册商标是何种商标、在什么期限、什么范围和类别上使用,从而满足明确和特定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