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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8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掌握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由其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

    第二章 固定资产定义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 (不含税价)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 器具、仪器等,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第三章 固定资产计价标准

    第四条固定资产计价标准按固定资产取得的方式分别 确定: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其取得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有 固定资产价值加上由于改扩建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扩建中发 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规定确定其入账 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八)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 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入账价值。

    (九)已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更其原始价值: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造装置的;

    3、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5、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的。

    第四章 固定资产分类、预计使用年限及折旧

    第五条

    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与生产相关的器具工具、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五类。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 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商品房、食堂用房、 自建宿舍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 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 道等。
    (二)机器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指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四)运输设备。包括汽车、电车、摩托车(艇)、机帆船、帆船以及其他运输工具。 
    (五)电子设备。指的是计算机及外设、通讯网络产品、数码产品等。
    第六条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 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一)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二)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四)运输工具4年;
    (五)电子设备3年。

    公司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预计残值率5%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第五章 固定资产职责分工

    第七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 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综合管理办公室作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具体职 责为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同时应指定专人建立所 有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登记表等,定期 进行账实核对,对实物资产的状况进行确认,对需要进行投 保的固定资产进行投保。 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特种设备等固定资产取得所 有权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关的产权登记。公司所有 产权证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保管。

    (二)资产使用部门职责

    资产使用人对其使用的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严格遵 守按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取得、使用资产,并严格按照资产的 使用规范进行使用,配合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盘点活动,确 保资产安全、完好。

    (三)财务部职责

    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 定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并定期参与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六章 固定资产购置

    第八条申请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提出固定资产购置 申请报告,报告必须明确所要购置资产的规格、型号、单价、 数量和金额,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财务部复核后,按固定资产授权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固定资产购置过程应当规范、透明。对于一般固定资产采购,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情况,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购置,应当采取招标方式进行。

    第七章 固定资产验收

     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 固定资产数量、质量等符合使用要求。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 综合管理办公室经办人员核对规格、型号、领用部门、使用人员,对固定资产按照单件进行编号,资产使用人办理签领手续。手续完整后,经办人员将发票连同固定资产验收单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票据真实、完备、一致,审批手续齐备后入账。

    第八章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条 公司应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切实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对房屋建筑物定期勘察、及时修缮,确保使用安全;运输和机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保养,确保性能完好,保持设备清洁安全;对各类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应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固定资产转移管理

    因资产管理需要,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相互转移时,由调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明确固定资产编号、品名、规格、数量及调拨原因等,调出部门主管签字同意,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办理固定资产实物转移。 《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留存、第二联连同相关单据送交财务部、第三联由调入部门存查、第四联由调出部门存查。

    (二)固定资产退库管理

    不需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应向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库手续,填写《固定资产退库验收单》;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向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库 或转移手续,该手续未办理完整的,综合管理办公室不得为使 用人办理离职手续。 综合管理办公室至少每三个月应对退库的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对难以安置的固定资产拟订处理方案,上报公司主管领导。需要拍卖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转让、变卖办法执行。

    (三)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相 应的租赁合同、领用合同通过评审后,按授权审批权限逐级上 报审批。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合同正本一份送财务部存档, 一份送综合管理办公室存档。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出租、出借 固定资产的跟踪、回收、核销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转让、变卖管理

    固定资产转让、变卖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单》,注明固定资产编号、品名、规格、 数量及出售原因,经财务部复核后,按固定资产授权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后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固定资产处置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留存,第二联连同相关单据送交财务部。

    (五)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管理

    企业因经营需求、资本运作需求等,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 抵押、质押的,由负责抵押、质押的部门提出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申请单》, 按固定资产授权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后并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固定资产质押、抵押申请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综合 管理办公室留存、第二联连同相关单据送交财务部、第三联送回资产使用部门存查。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抵押、质押固定资产的后续管理工作。

    (六)固定资产盘点管理

    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财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盘点。盘点小组根据盘点情况编 制《固定资产盘点表》,若出现非正常盘亏、毁损的,应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固定资产盘盈亏经查明原因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七)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已超过其使用年限,且不能继 续使用;

    (2)因自然和人为的原因,使固定资产受到毁损和丢失, 且无法弥补和修复以便继续使用的;

    (3)由于客观原因,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存在重大质量 问题,性能低劣且无法修复的;

    (4)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 代的;

    (5)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其实际工作量超过其产品设 计工作量,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6)造成无法继续使用的其他情形。

    2、报废处置流程

    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单》,注明固定资产编号、品名、规格、数量及报废原因,经技术部门鉴定确认后,按固定资产授权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固定资产处置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留存,第二联连同相关单据送交财务部。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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