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12月,迎来2017年最后一次申报纳税,征期日历及时送上!
对于每位会计人来说,月末工作最为繁忙,小编也提醒您一些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11日前(征期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1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顺延至周一11日。)
纳税人在15日前(征期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11月1日到12月15日。